穆棱市驻珠三角办事处2016年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推动合作。在搞好对接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和方法,推动对穆棱有意向的企业进行项目洽谈,全力以赴促成合作。
(二)收集信息。全面收集珠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包括经济规模、主导产业、知名品牌企业、骨干企业等,重点掌握东莞市域内企业发展需求和对外扩展愿望等情况,将收集到的信息和情况归纳整理,从中筛选符合穆棱实际的项目建设信息,及时上报。
(三)沟通联系。积极主动与珠江三角洲地区发达地区的企业联系,在外界竖立穆棱招商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服务。负责组织、协调和参与我市在珠江三角洲招商项目的恳谈、产品展销等活动。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穆棱市人民政府驻珠江三角洲办事处内设东莞办事处和深圳办事处两个部门,无非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穆棱市人民政府驻珠江三角洲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为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收入决算为699162.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9162.68元,收入决算较2015年增长60%。
2016年本单位支出决算为697850.8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6897.6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77.16,住房保障支出11976。年末结转和结余1865.75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长60%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697850.8元。其中,基本支出327082.6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370768.12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元,和2015年相同。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和2015年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元,和2015年相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和2015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和2015年相同。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六、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6年度我部门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穆棱市驻珠三角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工资福利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应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购买商品和服务发生的费用金额,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部门本期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金额,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五、货币资金:反映政府部门持有的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