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推动合作。在搞好对接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和方法,推动对穆棱有意向的企业进行项目洽谈,全力以赴促成合作。
(二)收集信息。全面收集珠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包括经济规模、主导产业、知名品牌企业、骨干企业等,重点掌握东莞市域内企业发展需求和对外扩展愿望等情况,将收集到的信息和情况归纳整理,从中筛选符合穆棱实际的项目建设信息,及时上报。
(三)沟通联系。积极主动与珠江三角洲地区发达地区的企业联系,在外界竖立穆棱招商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服务。负责组织、协调和参与我市在珠江三角洲招商项目的恳谈、产品展销等活动。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穆棱市人民政府驻珠江三角洲办事处内设东莞办事处和深圳办事处两个部门,无非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穆棱市人民政府驻珠江三角洲办事处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局本级。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1-8表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预算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经合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50.1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1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表2)
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预算数为50.15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9.93万元,增长24.69%.主要原因是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3)
珠三角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
日常公用经费31.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改补贴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3)
珠三角办事处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2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珠三角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珠三角办事处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珠三角办事处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珠三角办事处没有预算绩效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公开内容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地方政府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各项以外的收入。主要是:---。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珠三角办事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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